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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所单玉成律师在沪皖苏“两省一市”法学研讨会上做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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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28日,由上海、江苏、安徽三地法学会联合举办,安徽润天(上海)润天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上海市法学会第14期“会员之声”活动在我省全椒县香河国际大酒店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刑事司法改革的实践与探索”,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安徽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孙荣传、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毛坚平、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副处长顾虎明、滁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兼综合办主任唐宗元、以及多地法律界专家莅临了本次活动现场。

   律师、学者以及公权力机关的专家着眼于刑事司法现状以及面临的困境分别从不同领域和视角提出了意见。

 

   首先,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单玉成律师做主旨发言,单主任一方面肯定了刑事司法改革的现实意义并且在逐步推行的过程中效果初显,另一方面则强调发掘冤假错案的成因、动力与本质是应该成为下一步刑事司法改革研究的重要方向。为此单玉成主任建议,第一废除不合理的各项考核指标;第二,加强审判机关的权威,不能让“运动员训斥裁判员;第三,刑事司法改革离不开对辩护律师意见的重视,此举有利于检察机关,法院逆向思维的充分发挥,也有利于剔除律师团队的南郭先生。

   随后,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志远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姜涛教授、上海市一中院刑一庭副厅长余剑、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凤莲教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静、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金泽刚教授、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贺京、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蒋红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监所管理处处长汪侃、上海融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应小平、安徽华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熙城、滁州市检察院研究室负责人韩淑君、滁州市中院审判员李文业、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朱书见也立足于不同领域,以各自的视角分别表达了的意见,认为司法改革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与审判实践,做到学以致用,开拓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道路。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做总结性发言。

   会议结束后,单主任与来自沪苏皖三地的有关领导、学者、教授做了深入性的探讨,并且交换了意见,此次活动不仅服务于“司法改革”,更加深了皖、苏、沪三地司法界同行之间友情!

上海市法学会第14期“会员之声”研讨会出席名单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林国平

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 毛坚平

上海市法学会办公室主任 周啸

上海市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骆珍

上海市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助理 莫莉

上海市法学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袁书文

上海市法学会编辑部主任科员 孙建伟

安徽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 孙荣传

安徽省法学会副秘书长 王燕琳

安徽省法学会科员 陈宗焕

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副处长 顾虎明

江苏省法学会主任科员 朱露梅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 单玉成

安徽润天(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曹剑桥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谭志伟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惊惊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左伟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戴丹丹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行政部 孙明武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品牌运营部 冯则远

上海市一中院刑一庭副厅长、闵行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余剑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 蒋传光教授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 金泽刚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蒋红珍

上海融力律师事务所主任 应小平

上海虹桥云峰宾馆常务副总经理 王寿柱

律新社副总编 周柏伊

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 郭志远教授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彭凤莲教授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贺京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监所管理处处长 汪侃

安徽华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熙城

滁州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唐宗元

滁州市法学会秘书长 刘彦宏

滁州市检察院研究室负责人 韩淑君

滁州市中院审判员 李文业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书见

全椒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张成斌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导、 姜涛教授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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