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成功案例 辩词赏析 刑辩学苑 刑事法律 新闻中心 省外名律 联系我们
 
  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润天法律问答】141.监护和亲权有何异同?
页面功能 [双击滚屏] 【字体大小:  】 【字体颜色 】 【打印】【关闭
 

【润天法律问答】141.监护和亲权有何异同?

作者:胡静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一种身份权,现代亲权实行共同亲权原则,即由父母共同享有,双方地位平等。现在亲权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产物,监护和亲权的区别有:

 

1、亲权立法采放任主义。法律对父母持信任态度,因此立法上对亲权的限制较少。监护立法采限制主义,尽管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存在某种身份关系,但毕竟较为疏远,而且被监护人不具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因此立法对监护人的活动进行严格的限制。

 

2、亲权的成立是以亲子关系为前提的,亲权人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而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则无此种特定的身份关系,因而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一般不负有扶养义务。

 

3、亲权人对子女的财产进行处分的限制比较宽松,并享有该财产的用益权,而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受法律严格限制,通常只能以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处分,且不享有用益权。

 

事实上,亲权与监护权体现了不同的立法精神,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两种权利存在一定程度上外观的相似性,但究其本质,是顺应不同时代发展的产物。

 

甚至同样是监护权,在不同的时代,也存在不同的诠释和理解,一定程度上,这也体现了权利与法律真正的意义所在。

 

声明:文章均已注明来源,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投稿请联系13023056789微信同号.



合肥总所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91号政通大厦A区6、7、8楼,电话:0551-67890002
蚌埠分所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天洋新世纪大厦17楼,电话:0552-2040002
上海分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路526号江苏大厦10楼B3-B4室,电话:13661832468 

皖ICP备13008647号

皖ICP备13008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