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天法律问答】139.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具体适用于哪些情况?
作者:胡静
大家好,欢迎来到润天法律问答,今天主要讲的话题是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如何实施?在日常生活中,大家相比早已对行政处罚司空见惯,最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大抵就是交通违章。
因此,了解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大有必要。行政处罚通常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下面我们对这简易程序进行说明一下。
虽为简易程序但也必须要有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前提条件,但简易程序有哪些程序要求呢?
首先,简易程序是一人执法的行为。我们所看到的路面上的交通警察执法通常是一个人执法 ,这所实施的就是简易程序执法。
其次,简易程序属于当场处罚当场送达的情形。因为一般程序的当场处罚并不等于当场送达。也就是说,只要能找到当事人本人就交给本人。最后,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后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哪些的情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呢?这要分为两部分看:如果行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如果行为人违法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简易程序的则是对公民作出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单罚制,即只处罚公民,不处罚单位。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有出示执法证件的义务,而且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简易程序的处罚决定书没有必须要求盖章的情形,只要求签名。违法行为人在处理违法行为时有必要了解这些内容,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包括调查、审核、决定、送达、有些处罚并且有听证的程序。今天主要和大家谈论的是简易程序中违反《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区别。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合法而理性的处理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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