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天法律问答】126.公司公章与专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作者:胡静
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的个人章是一个企业必备的三枚印章,但有些公司还会出现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各种专门性的印章。对此,公司的公章与专用章有何区别呢?
我们首先要明确公司的公章和公司的专用章的含义。公司的公章一般是公司成立之后,在工商部门根据核定的企业名称而制成的印章,要求公章的文字内容与公司的名称一致,在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章。一般公司的专用章也需要在工商局备案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与其他证据相印证证明法律关系存在,部门公章才会受到法律约束。
01公章和专用章是否都需要备案登记
有人可能认为公司的公章需要备案登记,专用章属于一个公司的内部的章不需要备案登记,那么这种认识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呢?公章在企业法人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就可以刻制这三枚印章,但必须要去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才能产生对外的效力。专用章实则也需要到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但备案登记不是法人私章的必要条件。
02公章和专用章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吗?
公司公章的效力并不是像有些人理解的就一定大于公司专用章的效力,发生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公司在运营签章过程中从自身角度所形成的。在法律效力上,公司经过备案登记的印章一般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公司专用印章是否发生与公司总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主要看公司专用章是否体现公司的意思而不是意思表示本身。
从自身角度认知而言,公司公章和专用章是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可一概而论,经过登记备案的专用章和公司总章对外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登记备案的部门印章在公司网站等进行公布注明有其备案的印章具有同等的效力,那么在发生争议时经过法院认定与其他证据存在法律关系,公司专用章将拥有与公司总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法人在公司营业执照中会有记载,因此法人私章不需要备案登记也可以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发生争议可能构成表见代理与此没有关系,不再赘述)。
事实上,清晰各项公章的效力能够使得企业在规范自身的同时更有利于活跃商事主体,达成企业效率与规范的和谐发展,从而促进社会整体经济的进步。
声明:文章均已注明来源,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投稿请联系13023056789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