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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125.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否为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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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125.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否为婚生子女?

 

作者:付炜城

 

世界上存在患有不孕不育症的妻子或者丈夫。

 

在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人工授精技术日趋成熟,解决了人类生育疾病的问题从而使无法拥有孩子的夫妻能够享受天伦之乐,但也带来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

 

根据我国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过有关卫生部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合格的医疗机构可以开展相应的人工授精技术。

 

具体来说,我国合法的人工授精方式包括“人工体内授精”和“人工体外授精-胚胎移植”两种方式。“人工体内授精”又包括“丈夫精液人工授精”和“供精人工授精”。根据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对申请开展供精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卫生部审批。               

 

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合法的机构采用合法的人工授精方式受我国法律保护。

 

婚生子女即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而对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否是婚生子女,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中已经有明确规定。该复函中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可以是婚生子女。但应满足同时两个条件:1.采用人工授精的方式生育子女应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采用人工授精的方式生育子女应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并且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前提下,这里的人工授精应包括所有合法的人工授精方式,也就是说人工体内授精时并不考虑精液的提供者是否是丈夫一方。对于这一点可以参考最高法颁布的指导性案例第十批的第50号。

 

技术的不断革新,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在不断带来新的问题,无论是法律、伦理还是其他的规范,本质上都是为了促进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时代有它的主旋律,每个人也有自己的独奏曲,我们能做的,唯有保持好奇心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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