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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121.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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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121.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吗?

 

作者: 周明月

 

近年,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出现了很多网络专有的新事物,其中,网络虚拟财产就是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产物,它与每一位网民的合法权益息息相关,而涉及网络游戏虚拟财产被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也日渐凸显。法律滞后于社会,这类问题必然充满了争议。我们今天简单谈谈,网络虚拟财产是不是财产,受不受法律保护?

 

2003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件,原告于一款网络游戏中耗费了心力、财力积累了大量的“先进装备”,在游戏中所向披靡。但是某天他发现自己的账号被人洗劫一空,一气之下经将游戏公司诉至法院。庭审中,法官将虚拟财产认定为是一种应受法律保护的无形财产。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恢复原告李某的虚拟财产。

 

这无疑维护了消费者在网络空间内所有的财产,并且为后续带来的各种各样的网络财产侵权案件作出了一个示范的判例。

 

随着网络世界的发展,现在的网络财产已经不能局限于网络游戏的各种“金币”、“装备”,应当包含电子邮箱、QQ、微信、微博等一切在网络环境中产生的能够产生价值的虚拟数据、资料。《民法总则》也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写进了基本法律中。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的外延不断的扩大,而法律由于其滞后性的特性,导致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此若是自身的权益遭受了侵害,也不应当因为事无先例而放弃,在网络的时代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立法、判例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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