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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109.放弃继承权后可以自行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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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109.放弃继承权后可以自行撤销吗?

 

作者:杨家琦

 

大家好,欢迎来到润天法律问答,最近有人向我咨询,在放弃继承遗产后又反悔了怎么办?可以撤销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介绍下放弃继承权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开始。继承人如果想要放弃继承,需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实际分割之前向其他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作出的方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但要求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一经作出即生效,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如果是书面作出的放弃继承,在该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例如书信尚未发出,是可以自行撤销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因为此时该意思表示虽已写明,但却未到达相对人处,不属于已作出的生效意思表示。除此之外,若作出的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有瑕疵,导致相应的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而未被追认的,可以准许继承人要求撤销其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通过上述规定可知,如果继承人之间因放弃继承之后反悔而引发诉讼纠纷,需要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理由判决是否予以支持。故继承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自行撤销的。

 

对于作出放弃继承权这样的单方法律行为要慎之又慎,切勿莽撞行事,从而追悔莫及。以上是今天的润天法律问答,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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