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成功案例 辩词赏析 刑辩学苑 刑事法律 新闻中心 省外名律 联系我们
 
  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润天法律问答】101.饭店上错菜,顾客该吃还是该退?
页面功能 [双击滚屏] 【字体大小:  】 【字体颜色 】 【打印】【关闭
 

【润天法律问答】101.饭店上错菜,顾客该吃还是该退?

 

作者:周明月

 

社会日益进步,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曾经偶尔奢侈的“下馆子”也变得更加平常。就餐时,碰到上错菜、吃错菜,我们该如何应对?

 

这个问题可大可小,了解法律相关规定,有助于我们如何应对,也有助于我们如何事后补救。

 

在民法对学术领域里,这类问题存在争议。查阅了一些司法判例发现,法院对此类案件通常秉持如下观点:顾客于餐厅就餐可以看成顾客与商家签订了一个民事合同,合同的内容:商家按照顾客要求上菜,顾客支付相应价款。

 

上错菜构成了店家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顾客不认可,原则上店家也无权直接变更。此时顾客吃错菜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如果受领人(顾客)持善意则需返还现存利益即可,即返还可能剩下的菜品;如果受领人持恶意,则需返还所有不当得利,即按价付费。

 

如果店家需要消费者为食用错误的菜品付费,则需要对顾客存在恶意负举证责任,即证明:顾客明知菜品有误依然故意食用。

 

此时,存在一个理性受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即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是否应当发现菜品有误,例如点的是青菜,上的是肉类,那么通常会认为“误食”系存在故意。

 

如果菜品之间相似度较高,一般从外观上不容易判断其中区别,那么可以理解此误食行为并非故意而为。

 

所以,我们在食用前发现菜品上错了,请第一时间与店家沟通,更换餐品。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不应当占这个便宜,因为明显的故意“误食”是需要付费的。

 

若是顾客真的没有注意到,误食后发现也请第一时间联系店家,只要心平气和的沟通,通常是可以达成一致的,最坏的情况,法律也会保护一个没有恶意的无辜消费者。

 

 

 

声明:文章均已注明来源,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投稿请联系13023056789微信同号。



合肥总所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91号政通大厦A区6、7、8楼,电话:0551-67890002
蚌埠分所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天洋新世纪大厦17楼,电话:0552-2040002
上海分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路526号江苏大厦10楼B3-B4室,电话:13661832468 

皖ICP备13008647号

皖ICP备13008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