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天法律问答】101.饭店上错菜,顾客该吃还是该退?
作者:周明月
社会日益进步,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曾经偶尔奢侈的“下馆子”也变得更加平常。就餐时,碰到上错菜、吃错菜,我们该如何应对?
这个问题可大可小,了解法律相关规定,有助于我们如何应对,也有助于我们如何事后补救。
在民法对学术领域里,这类问题存在争议。查阅了一些司法判例发现,法院对此类案件通常秉持如下观点:顾客于餐厅就餐可以看成顾客与商家签订了一个民事合同,合同的内容:商家按照顾客要求上菜,顾客支付相应价款。
上错菜构成了店家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顾客不认可,原则上店家也无权直接变更。此时顾客吃错菜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如果受领人(顾客)持善意则需返还现存利益即可,即返还可能剩下的菜品;如果受领人持恶意,则需返还所有不当得利,即按价付费。
如果店家需要消费者为食用错误的菜品付费,则需要对顾客存在恶意负举证责任,即证明:顾客明知菜品有误依然故意食用。
此时,存在一个理性受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即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是否应当发现菜品有误,例如点的是青菜,上的是肉类,那么通常会认为“误食”系存在故意。
如果菜品之间相似度较高,一般从外观上不容易判断其中区别,那么可以理解此误食行为并非故意而为。
所以,我们在食用前发现菜品上错了,请第一时间与店家沟通,更换餐品。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不应当占这个便宜,因为明显的故意“误食”是需要付费的。
若是顾客真的没有注意到,误食后发现也请第一时间联系店家,只要心平气和的沟通,通常是可以达成一致的,最坏的情况,法律也会保护一个没有恶意的无辜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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