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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96.利益相关,律师应否建议当事人自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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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96.利益相关,律师应否建议当事人自行诉讼?

 

作者:周明月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进入诉讼程序的前前后后,我们需要做哪些事情?

 

以民事诉讼原告为例,诉前若想进入诉讼程序,一份合格的起诉状通常是不可少的。

 

一份合格的诉状,包含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选择一个好的案由,可能会为你减少很多诉讼费用,更甚者可能会影响到诉讼的争议从而影响判决;

 

提出更为合理的诉讼请求且不缺、不漏,也会为日后的诉讼带来很多便利,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至于是否一定要提交书面诉状,这也存在例外的——在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口头起诉,这里的书写指的是文化水平较低,实在不会撰写,可以口述由法院记入,通常口述的效果会更加不理想。

 

同时,起诉时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据,这也成为起诉阶段的第二个难点,对于证据是否准确、齐全,普通公民通常是难以把握的。

 

业内存在一句流传很广的话“诉讼中证据为王”,虽然说得有些绝对,但是却令人难以反驳,很多道理说得再通俗,也抵不上一纸证据来的更为有用。

 

磕磕绊绊的进入了诉讼中,抛开申请诉前保全、调解等诉前事项不谈,直接进入庭审环节。

 

此时作为普通公民一个人出庭,孤独的坐在原告席是一件心里很没底的事,对于完全陌生的法庭程序,作为一个普通人通常会很茫然,法官带着各种法律专业术语的询问也会使人难以应对,更别说再进行思路清晰的回答了。

 

最后,加之你面对的很可能是一个经受过多年训练的专业律师,如此对比,可能整个庭审会呈现一边倒的趋势。

 

作为律师参加庭审,也碰到过一些对面是当事人自己出庭的案件,面对法官一环接一环的程序,通常很难应付,比如法官让他对证据进行质证,他却一直对事实向对方进行提问。让他提问时,他却问一些与法律事实毫无关联的事。

 

试想,作为法官,大家在法律层面内讨论案情、审理案件,若是有一方过于业余不论是从庭审的形式效率,还是庭审的实质效果上,都会或多或少让法官有些许的不舒。轻则当庭训斥,重则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实质审理从而影响判决结果。

 

如果诉讼的结果让人接受,那么你可能还要应对来自被告的上诉。

 

若是结果不满意,那么可能你又要在上诉中走一遭。

 

关于二审的流程我就不多赘述了,我相信经过如此繁复的一审,大部分自行诉讼的当事人会选择委托律师进行上诉。

 

我们也碰到过很多一审碰了壁,二审来委托的当事人,但是此时往往很多有利的时机都被错过了,效果也很有限。

 

因此,如果当事人不是一个精通法律、法规,熟知诉讼程序且心理素质过硬,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都随时保持高度敏感的人。

 

那么作为律师,我们还是建议有需求的当事人在经济上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更大程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切勿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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