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成功案例 辩词赏析 刑辩学苑 刑事法律 新闻中心 省外名律 联系我们
 
  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润天法律问答】89.签订租赁合同后,对各方产生什么影响?
页面功能 [双击滚屏] 【字体大小:  】 【字体颜色 】 【打印】【关闭
 

【润天法律问答】89.签订租赁合同后,对各方产生什么影响?

 

作者:王婷婷

 

租赁合同是生活中适用极广的合同,比如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与此同时,租赁合同也往往容易产生一系列争议,租赁合同的效力自然是影响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分配,但具体会产生什么效力后果?本文旨在对该项合同关系进行简单的探究和说明。

 

1.出租方的权利

出租方自租赁合同履行后,主要产生租金收取权和由于租金给付瑕疵、不定期租赁等情况之中的解除合同权。

 

2.出租方的义务

主要有交付出租物的义务,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瑕疵保证义务,修缮义务,有益费用与必要费用的偿还义务,接受租赁物与返还押金、担保物件的义务等。

 

3.承租方的权利

《具有使用收益权,当租赁物效能下降的降低租金请求权,以及约定和法定事由下的合同解除权。

 

4.承租方的义务

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租赁物的义务。

 

5.特别效力

主要包括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权特殊情况下的法定让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转租合同的特殊规则等。

 

综上所述,签订租赁合同后,对于出租、承租各方都产生了种类较多的权利和义务,并发生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效果。

 

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知道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

 

声明:文章均已注明来源,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投稿请联系13023056789微信同号。



合肥总所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91号政通大厦A区6、7、8楼,电话:0551-67890002
蚌埠分所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天洋新世纪大厦17楼,电话:0552-2040002
上海分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路526号江苏大厦10楼B3-B4室,电话:13661832468 

皖ICP备13008647号

皖ICP备13008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