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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74.遗作的版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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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74.遗作的版权属于谁?

 

 作者:杨家琦

 

大家好,欢迎来到润天法律问答,今天和大家交流的话题是遗作的版权,即著作权归属问题。我们今天讨论的前提是默认作品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如果遗嘱中存在排除继承权等情况,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此不对遗嘱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

 

 

1.什么权利可以继承或转让?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中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除了发表权以外,另外三项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所以只有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可以被继承。我们要注意的是发表权是一次性用尽的权利,意思是发表过的作品就不再享有发表权。

 

发表一定要向不特定的第三人公开,如果只是对特定的某些人公开,则不属于发表。例如某位作家写了一本小说,请了几位朋友来家里分享。这样的情形就不属于已发表,因为公开的对象是特定的、可知的。如果将作品上传至某点击量较高的网站,因为作品公开的对象并不限定于特定多数人,所以这种情形下属于发表了。

 

针对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该作品,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享有。没有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作品,则由原件持有人享有发表权。

 

除了发表权之外,著作财产权也可以被继承。其中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获得报酬权共十三项权利。

 

针对不同类型的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内容也是不同的。例如出租权,并不是所有的著作权人都享有出租权。仅有四种人享有出租权: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人。故我们所提到的著作财产权可以被继承应当在个案中具体分析权利的种类与内容。

 

2.不能被继承或转让的权利被侵害怎么办?

前述我们提到了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性,除了发表权之外,其他三项权利不能被继承。权利不能被继承或转让并不代表不受法律的保护。在作者死后,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应当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进行保护,不是享有!如果有人篡改作品、更改作者署名,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起侵权之诉。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保护。

 

3.保护的期限有多久?

对于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对于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需要做一定的区分。自然人通过创作等方式原始取得著作权的作品保护期限一般至作者死亡后第50年12月31日止。如果是多人合作的作品,则以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的第50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如果是影视作品或摄影作品,通常情况下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则不再保护。这种情形会与我们之前所提到的发表权问题有一定的交叉性。

 

以上是对遗作著作权归属的简要介绍,生活中还是应当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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