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天法律问答】48.不动产被法院查封后,如何判断查封效力发生的时间?
作者:杨传清
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如果执行法院查封的对象是不动产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规定的查封方法,除了可张贴公告、加贴封条外,还应进行查封登记。
查封不动产发生效力的时间应是查封登记办理完成时,具体表现为执行法院将查封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办理机关时。
当然,对被执行人而言,从执行法院向其送达查封裁定之日起或执行法院采取查封措施是就应受查封效力的约束,而不必等到查封行为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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