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选定目标与方向
要根据案件的情况选定适当的目标。应当力争无罪的案件选择了从轻处罚的目标;明显有罪的案件选择了无罪判决为目标,无异缘木求鱼,不可能成为有效辩护。
另外,案件的争议是在情节上、还是定性上,是决定辩护是否有效的方向性问题,应当准确掌握,否则将南辕北辙,难以奏效。
(二)正确分析利益冲突之所在
1、刑事辩护要对事为主,对人为辅。
即使你是足球场上的C罗,也不要把主要注意力用在和裁判的争执上,而应当带球、过人、得分!否则将偏离工作重心,形成所谓的目的健忘。
2、正确分辨“敌友”,不能四面树敌。
刑事案件中通常是被告人与被害人有利益冲突、公诉人与辩护人有职责冲突,但这种情况并不绝对。
例如:我成功办理的一起免死辩护案中,当事人朱某是受李某指使持大砍刀帮助李某报复其仇人,结果朱某乱刀将被害人当场砍死。庭审前,指使者李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故意杀人罪有异议,认为应当定故意伤害致死,建议我一同改性辩护,被我婉拒。在庭审中,我坚持强调并认真论证了本案是一起间接故意杀人案,所考虑的是:本案定故意伤害罪,致死后果极易形成实行犯超限的理解;定故意杀人,指使者则应当对案件的全部后果承担责任。尽管故意伤害罪名较轻,但本案情节严重,责任较大者极可能判处死刑,且现有刑事政策也只会判处一名死刑。权衡利弊,本案中责任的大小对被告人量刑的影响要超过罪名的轻重。因此,我坚持选择了较重的罪名进行辩护,以突出自己的当事人责任较小。
与之相关,该案的被害人家属对于指使者的怨恨远远大于实行者,此种情况下我们积极筹集赔偿款交付法院,在法庭内外通过多种途径恳请被害人家属谅解,尽管被害人未对朱某表示谅解,但在法院询问他们更希望哪一个被告人判处死刑时,他们选定了指使者李某。最终,指使者被执行死刑,实行犯判处死缓,本案免死辩护成功。
在刑事辩护工作中,利益冲突情况不一而同,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案件的承办人、领导机构;被害人、同案被告人,对案件的结果均会产生影响,与被告人的利害冲突要具体分析,不要将对抗作为本能。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利益冲突如何剧烈,律师不能把辩护变成指控,更不必扩大矛盾或者四面树敌,否则不利于有效辩护。
刑事案件没有赢家,把各自的损害降至最低,就是最好的结果。
(三)准确掌握对抗尺度与方式
1、对抗有度、合意有限(安徽大学刘少华教授用语)
无论是邻里关系还是国际关系,抗争均是最后的手段,同样适用于刑事辩护。如:控方诱导性发问,不必抗议,可以采用同样的方式发问,以对等的方法回应;但控方对被告人进行人身攻击性发问,一定抗议。
一个人不能吃小亏,必然要吃大亏;一个人什么亏都能吃,将注定要吃亏。
2、掌握有利情节、争议情节的运用尺度。
有些情节可能适用于定罪情节,对量刑无益;有些情节则对于量刑有意义,但对于定罪无意义。如果对于情节运用不准确,辩护容易失利。
案例1:小贩夏俊峰故意杀人案件,夏俊峰执刀致三名城管两死一伤,辩护人通过分析、推断提出了夏俊峰系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意见,最终夏俊峰被执行死刑,辩护失利。本人认为,该案件确实不能排除被告人具有防卫情节的可能性,但案件证据显然不能得出其正当防卫的结论,无罪辩护不具有可采纳性。设若以防卫情节不能排除,以防卫过当进行量刑辩护,或者提出防卫过当的可能无法排除,建议量刑时予以考虑,再辅以说明刑事诉讼中有利于被告人的观点、证据无须适用严格证明标准,辩护可能会取得一定的效果,至少免死的可能会加大。
案例2:复旦投毒案,对于投毒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投毒事实的争议,成为辩护人无罪辩护的理由,最终也是辩护未果,被告人被执行死刑。设若将该案不能排除死亡系“多因一果”,建议对被告人量刑应当留有余地,也不会导致被害人的强烈排斥,将会加大案件成功的几率。
3、手段准确。
有案件中,律师没有谈辩护意见之前就要求排除非法证据,被告人也指责侦查部门非法取证,但后来又没有否认证据的真实性、没有进行无罪辩护,而是希望获得从轻处罚,手段与目标相冲突,结果不言而喻。
(四)专业技能的精准
1、事实查明:真相的挖掘、证据的分析、发问方法的针对性、证据质辩的准确性、事实主张的理据性。
2、法律解读:法律适用上,对法规、司法解释、案例、需要精准的解读与理解。
3、理论运用的准确性,关系到辩护效果,且较为复杂。
比如期待可能性理论,很多辩护律师并不清楚这一概念的来源及内涵,将之与损害后果预见可能性混淆;更多人虽然知道这一概念,但并没有考虑我国刑法对此理论并未全盘接受,生搬硬套将之作为无罪辩护的理由,没有考虑此理论更适合作为主观过错小的罪轻辩护理由。
另外,对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损害后果预见可能性这些概念,极少有人知道作为量刑辩护的理由来运用。
(五)时机准确
准,不仅是空间概念,也是时间概念。辩护时机不能滞后,但也不能提前。该在批捕阶段提出的问题,你在批捕后提出就会有更大的阻力。该在审判阶段提出的证据,你在侦查阶段提出就可能自设阻碍。时机准确,本身还包含快的成分,但快并不是一个单独的要素。